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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華嚴初祖杜順大師造「五教止觀」,為中國大乘佛學華嚴宗奠立基礎,其影響極為深遠。所謂「五教止觀」,就宗教立場而言,原是指五種不同層次的修行境界:法有我無門、生即無生門、事理圓融門、語觀雙絕門,以及華嚴三昧門,杜順大師並將之應用在判教上,以其分別代表小乘教、大乘始教、大乘終教、大乘頓教,以及一乘圓教。杜順判教顯然在將小乘和大乘各教(有宗、空宗)均攝入華嚴一乘圓教之中,可謂用心良苦。然而從哲學的立場來看,「五教止觀」並不只是一篇重要的宗教文獻,其中還包含豐富的哲學思想與嚴密的理性論證。「五教止觀」文章本身的目的在引導佛教思想由小入大,其用意深刻,值得重視。

  國內學界最早注意到「五教止觀」哲學價值的哲學家,是方東美先生。一般人以為華嚴的大宗師是法藏(賢首國師),方東美生則認為應當追溯到杜順大師。因為華嚴宗的判教都是根據「五教止觀」一文而來。而該宗的哲學體系,所謂法界三觀(真空觀,理事無礙觀,周遍含容觀)、四法界的理論(事法界、理法界、理事無礙法界、事事無礙法界),也是杜順大師創立的(這些則可見於「華嚴法界觀」、「華嚴一乘十玄門」等文)。「五教止觀」雖是一篇短文,但字字珠璣,能將華嚴宗體大思深的系統,和盤托出,可見杜順大師的偉大貢獻。本文將參考東美先生的觀點,就「五教止觀」文理脈絡進行分析,以說明其哲學價值。在此先應說明者,東美先生認為杜順大師的「五教止觀」採用了一套「後設文字」(meta-language),乃是一套說明宗教教義的象徵性文字。這文字不同於科學語言,只談物質與事實,杜順大師採用的是一套探討精神與價值的語言,俾使宗教經驗便轉成為哲學思考的超越境界。

一、「法有我無」---無我實在論
  杜順大師立五教中的第一教,便是小乘的「法有我無門」。東美先生認為杜順大師判教從小乘說起,這小乘指的不是俱舍宗,而是成實宗。所謂「法有我無」,是先從實在論(realism)肯定一個客觀世界,然後再去了解那客觀世界必須把「我執」去掉,以保障其客觀真實的意義。這裡所謂「實在論」是西方哲學上的用語,與「觀念論」對立。「實在論」主張有一客觀外在、獨立於人心的現行世界真實存在。而「觀念論」則主張所有存在不能獨立於人心之外。「五教止觀」上說,小乘能破我執,但未能破法執。小乘認為「我執」有「四病」,於是可以「四藥」治之。所謂「四病」者:(1)執身為一我,(2)執四大(地水火風),(3)執五陰(色受想行識),(4)執十二入(六根六塵)。這「四病」可以「四藥」來醫治:(1)如有執身為一有者,可以「色心二法」來醫。也就是說如果有人以為自己是一我,那可對他說「色心二法」,指出他雖然有具體形質的色身,但還有不可見的心靈。怎能說只是「一我」而已呢?(2)有執著四大為一我者,則可以四大五陰的理論醫治之。所謂四大,指地水火風,都是有形質的存在,也就是「色」,四大就是四色。佛學將四大合為一色,就是五陰中的色陰而已,怎能等同於一我?(3)如果有執著五陰為一我者,則可以十二入的理論醫治之。先前佛學將四大合為一色,成為五陰中的色陰。再將剩下的受想行識合成一心,便成為十二入中的意入而已,又怎能等同於一我?(4)如果有執著十二入為一我的,則可用十八界的理論來醫治。執十二入的內執我有六根(眼耳鼻舌身意),外執物有六塵(色聲香味觸法)。如果能令他了解十八界的理論,當可破解他的執著。所謂十八界是指內六根,外六塵,以及中間六識(眼耳鼻舌身意),共計十八種分別界。執著十二入,是對十八界之中六根六塵的執著,也就是對「能知的我」與「所知的我所」的執著。此外還可有對六識,也就是我、我所結合的我見的執著。要破除這些執著,則需從「名」、「事」、「體」、「相」、「用」、「因」等六種不同的範疇加以分析。以內六根為例,所謂「名」是指名言概念,口中言說便是。所謂「事」是指名言概念所指涉的實物,口中指稱、心念所想的便是。所謂「體」是指實物(如眼根)的本體。杜順並提出八種範疇(八微):堅濕軟動、色香味觸便是。

  所謂「相」是指實物的表相,說眼睛好像「香綏花」或者「蒲桃垂」。所謂「用」是指實物的作用與功能。如眼根有眼識的作用,眼根發揮眼識的作用,眼識是眼根的一部份,以及眼識有助於眼根的作用。而「因」是指阿賴耶識種子,六識的根源。杜順並以種種形狀比擬之:耳根如「斜跋窠相」,鼻根如覆爪相,舌根如掩月刀相,身根如立地蛇相,一根如芙蓉相,或者四惑相(四惑,我貪我慢我癡我見是也)。其餘六塵六識也準此,可做表如下:

  內六根(以眼根為例) 外六塵(以色塵為例)中間六識(以眼識為例)
名 眼根口中是說口中言說色塵口中言說眼識事 名下所詮,一念相應如幻名下所詮一念,與眼識
相應名詮不及,妙得不亡
體 八微 八微 如來藏
相 眼如香綏花等青黃赤白 清淨圓滿
用 發生眼識引生眼識得境了知
因 賴耶識根種子阿賴耶識中色種子賴耶識中眼識種子
  如此十八界各有六個範疇,總計為一百零八界。表面看來有根塵識的分別,但都以藏識為體。如果能明瞭這個道理,便可破除我執。

  總結以上所說,小乘主張「十二因緣」、「業惑緣起」,以「我」是由五陰四大、因緣和合而成,緣散即滅,「我」並非實有,故說「我空」。不過小乘雖能明白「我空」的道理,卻仍站在實在論的立場,主張六根、六塵與六識所構成十八界的真實存在,並不只是主觀心理作用的產物。因此小乘雖然知道「我空」,對於這一百零八界卻執以為實,可說是「無我實在論」,而不是單純的「實在論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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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自:http://www.hfu.edu.tw/~lbc/6lufo/a/1-19ue.pdf 作者:俞懿嫻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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